重磅!全国多地通知:未接种新冠疫苗,出行受限!

2021-07-13 00: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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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基层院长之家(ID:jicengyzzj)

  (文章为综合整理发布)

  没有接种新冠疫苗,出行将受限了?

  浙江两地发布通知

  未接种疫苗人员限制进入部分场所

  近日,浙江两地发布防疫最新通知,明确提出公众未接种新冠疫苗,部分场所将限制进入。

  宁波宁海县7月11日发布通知,自25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

  同时,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

  浙江丽水市青田县8日也发布了类似通知。

  通知要求,9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实行“二码联查”,对未接种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动员及时接种。21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全国多地新动作

  未接种疫苗人员将出行受限

  除浙江省外,全国多个省份均出现了类似通知。

  江西井冈山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要求,7月15日起,全山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赣通码含疫苗接种标识),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寒亭区自7月10日至7月20日,奎文区、高新区自7月11日开始,辖区内的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单位、车站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药店、银行、政务大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居住小区,对出入人员仔细查看电子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信息。

  河北省遵化市提出,6月10日起,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商场超市、交通场站、宾馆、饭店、影院、歌厅、网吧、游戏厅等场所,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时,要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标识。未接种人员须严格落实各项防护要求,方可自由流动。

  可见目前部分地区已经推行了对未接种新冠疫苗人群进行出行限制,而这一举措是否将全国推行铺开,仍待观望。

  显而易见的是,为了避免出行中的不便,接种疫苗需要趁早提上日程。

  官方解答!新冠疫苗接种禁忌

  鸡蛋过敏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吗?

  有银屑病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吗?

  有慢性鼻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吗?

  目前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在配合全面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不少基层医生也遇到了“五花八门”的是否可以接种咨询。

  为解决基层医生及患者疑问,小院根据北京市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说明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相关问题把握标准的通知》,整理了是否可以接种新冠疫苗的40种情形: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把握标准

  1.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2.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3.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4.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5.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6.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7.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8.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

  9.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10.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1/L,可以接种。

  11.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12.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可以接种。

  13.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4.慢性鼻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5.慢性肝炎不用吃药治疗,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6.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7.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可以接种。

  18.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9.强制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可以接种。

  20.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21.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22.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23.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来说,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4.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5.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暂缓接种。

  26.月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并且继续哺乳。

  27.妊娠期不能接种。

  28.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问题。

  30.新冠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

  31.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问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32.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33.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34.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疫苗。

  35.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36.接种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37.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38.如遇本市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比如中生北京所、中生武汉所、科兴中维替换)。

  39.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2剂即可。

  40.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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